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市旅游行业积极推进旅游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成效明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7〕24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安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提高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预付赔款和伤亡人员紧急医疗费用垫付机制,增强旅游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化解旅游风险水平,在全市旅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安责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型城市,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大型活动多;客流、物流、信息流等多种生产要素高度聚集;各类企业数量多,生产经营活动活跃。从当前形势分析来看,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局面不容忽视,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发生的踩踏、火灾、刑事犯罪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由此给主(承)办者和社会公众带来的安全压力不断增大。市旅游委把推行安责险工作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通过推行安责险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行业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安全事故,完善事故经济保障机制。投保安责险的旅游企业不仅可以在工伤保险给予从业人员补偿金的基础上,弥补企业应自负的不足部分,还可将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对社会公众的巨大赔偿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自身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保险公司还将按照安责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事故预防费用,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评价、事故预防、安全奖励、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相关服务。
二、行业领域推行安责险范围
为提高旅游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化解和转移安全风险,我市重点推行范围为: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社会旅馆(快捷酒店)、民俗户、大型群众性活动(会奖会展、音乐节、冰雪节、旅游节、新年倒计时、庙会)等。相关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大型活动承办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投保安责险。 同时,结合旅游行业风险特点,企业在投保安责险时应增加选择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恐怖活动、犯罪行为责任等扩展附加条款。
三、强化推进安责险措施保障
各区旅游委要充分发挥属地作用,主动与属地安责险保险服务机构或安监部门建立联系,获取安责险政策支持。利用各类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对安责险进行全行业、全覆盖宣传,全面推动区域行业安责险落实。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目标,确保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设不断深入。同时按照《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规范要求,大型活动承办者可以投保安责险替代商业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行业主(承)办大型活动招标、安全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投保安责险或公众责任险预算的大型活动,实施一票否决。 各单位在发包大型活动、工程建设时,应将承包单位是否投保安责险作为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对于投保安责险的企业予以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