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成文日期] 2020-11-20
  • [发布日期] 2020-11-20
  • [发文字号]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

    现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级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4号)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0日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bmgz/202012/t20201204_905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