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保证预付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我局拟对《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9月28日,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hichang1chu@whlyj.beijing.gov.cn;
二、发送传真:010-65674140;
三、来信来函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一处,邮政编码:10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3.关于《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