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监管工作制度(暂行)》的政策解读

被解读政策: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监管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为推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监管,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监管工作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为便于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制度》,就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推进企业风险分类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效能的迫切需要,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资源、监管能力、监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破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树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构建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范全流程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形成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连贯统一的风险管理。推进监管力量和资源精准投放,将监管力量和资源更多配置在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低风险行业领域的监管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

二、《制度》起草印发经历了哪些过程?

(一)调研阶段。2022年1月,启动《制度》调研工作,收集整理了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资料,与法制处等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就制定《制度》进行沟通协调。

(二)起草阶段。2022年2月,开始组织起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一处经过多轮修改,3月份形成《制度》(初稿),并经处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完成《制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分别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以及业内专家和市场主体意见。并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月通过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制度》(审议稿)。

(四)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阶段。2023年2月,市文旅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制度》(审议稿)进行集体研究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   

三、《制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文化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旅游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旅行社、等级旅游景区、酒店、在线旅游等经营服务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风险指标是如何设置的?

风险指标的设置,参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中国饭店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A级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A级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等制度规范或标准文件,参考吸收了其他省(区、市)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管的经验做法。

其中,主要依据《北京市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中关于“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监管需求,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规模、位置等客观因素,制定风险评级标准和风险管理规范”的表述,以及《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监管实际、依据专业风险监管和监测采集的信息,围绕面积、地理位置、生产条件、工艺流程、技能要求、产品特性等客观因素构建专业个性风险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指标设置内容。

五、风险指标有哪些分类?

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规模、区域位置等客观因素构建风险指标体系,从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服务风险三个维度制定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确定分类方法,实施风险监管。风险分类指标项实行动态管理,将持续优化迭代。

风险分类指标分为四类:(1)正向指标,指标值越大风险越低。例如:员工数量,一般而言,企业员工数量越多企业越稳定,风险概率越小。(2)负向指标,指标值越大风险越高。例如:企业年服务人数,研判企业风险时,此指标数据越高,代表企业风险概率越大。(3)适度指标,指标值过大或过小均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注册资本,过大或者过小都可能存在风险。(4)类别指标,指标所属类别不同风险也不同。例如:经营出境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需要根据不同项目进行风险赋分。

六、如何计算监管对象风险分类评价结果?

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分类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别确定监管对象指标项和各指标项的分值权重,按照风险的高低设置不同分值,确定各指标项的得分后,求和得到行业风险分类得分结果。按《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北京市通用型企业风险分类指标和评分标准,按行业风险分类得分结果赋权重80%,通用型企业风险得分结果赋权重20%予以折算,作为监管对象的最终风险分类得分结果。

七、如何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参考《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定量得出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对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按照由低到高,分为低风险(A类),一般风险(B类),较高风险(C类)和高风险(D类)。

八、如何实施风险管理?

一是加强风险预防和化解。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风险分类,建立四级风险对象名单库并动态调整,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加强风险预防和化解。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四级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库,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针对不同级别的监管对象,合理确定检查比例、频次。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精简检查内容;对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严格实施检查。三是实行风险控制和处置。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制定风险防范、控制和处置措施,将风险分类管理与行业风险预警、防控有效结合,推动行业风险综合研判和风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