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旅商会开展扶贫支援相关活动项目遴选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利用旅商会开展扶贫支援相关活动

三、项目概况

在第九届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及旅游装备博览会期间,搭建北京文化旅游支援合作展区,一是展示区域合作文化旅游形象;二是展示支援合作地区文化旅游商品;三是宣传支援合作地区文化旅游资源。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预算:47.7万元。

3、实施周期:2021年10月。

四、展位情况

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1号馆1B厅T28展位搭建“北京文化旅游支援合作展区”,综合视频、图片、实物展示等形式,辅以声光电效果进行展示。

展位信息:面积270平方米(20米x13.5米)、限高4.5米、主通道7米、柱子通道≥4.5米、没有柱子通道≥3.5米、站位距离墙1.5米、展位为四面开口。

展区规划包括:北京文化旅游支援合作工作成果、支援合作地区文创产品、特色旅游商品展销;支援合作地区非遗、文艺演出等特色文化展演;云展销等部分。色调要符合展会整体要求。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应具有政治过硬的专业团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1、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项目方案;

2、提供实施费用报价单;

3、廉洁合同一式两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4、证明报名单位资质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展示效果、项目报价、从业经验等几个方面进行采购,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查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单独提交);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6、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九、其它事项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逐项记录,形成完整详实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2、中标人须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图片、视频、数据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3、项目完成后,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4、中标人在执行本项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报名时间:从此公告发出之日起,截至2021年10月10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904室

传真:010-65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