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四督察组 关于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的反馈意见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7月12日至7月23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四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驻地督察。期间,督察组听取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与5名局领导、11名处室(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延伸督察了16个直属事业单位、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随机抽查了28家企事业单位,查阅各类资料800余份,梳理研究法律法规等材料31部。在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基础上,形成督察反馈意见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为首都文化中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强化政治担当,行业安全管理(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构建和谐宜居之都为政治担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9年以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先后31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紧贴改革实际,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京文旅党〔2019〕28号),明确局领导、内设处室、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以及4项工作机制和9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责任体系。突出行业特点,构建文化和旅游行业“五方责任”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十抓”,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文旅发〔2019〕872号),明确乡村民宿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厘清部门管理职责,为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突出重点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评估稳步推进。坚持常抓不懈。连续3年以局名义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明确行业安全管理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抓好顶层设计。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京文旅发〔2020〕231号),编制目标任务清单和问题隐患清单,主动将大型游乐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等7项内容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14个专题、40项具体任务。突出分类指导。先后制定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5个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专项方案,编制相关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安全风险源辨识建议清单和风险辨识评估报告,辨识较大风险源570个,一般风险源8496个,低风险源11395个,均制定了有效管控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7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截至2021年6月,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单位110家,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2271家。

(三)聚焦重大活动和重点节假日,安全服务保障成效明显。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以来,督导行业加强动员部署,细化安全保障措施,圆满完成了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任务。充分发挥市假日办组织协调作用,依据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全市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信息统计以及涉旅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圆满完成元旦、春节等假日旅游的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当前正值汛期,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开展风险告知,指导山区景区及乡村民宿、乡村旅游民俗户暂停营业,防汛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认识有偏差,“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学习理解不深入。部分处室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缺乏深入理解,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发〔2016〕32号)学习不到位,未从思想上认识到本处室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任务,导致文化和旅游行业中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二是思想认识有误区。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京文旅党〔2019〕28号)认识有误区,与机关11位业务处室负责人谈话发现,5位负责人认为本处室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的处室同志则表示“我们就应该专注于业务工作,安全生产问题应该由安全主管部门来负责”,个别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甚至认为本处室不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内有关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中明确的考核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实落地,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述职、考核等工作机制中还没有形成闭环。2020年上报的18个主要业务处室年度总结中,13个处室未涉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建设相对滞后,依法依规治理基础不扎实。一是尚未形成完善的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北京市旅游条例》规定“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虽已建立了假日旅游、乡村民宿等管理机制,但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旅游市场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重点问题牵头研究不够。二是高风险旅游项目缺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对部分景区新兴的“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政策措施研究不足,缺少安全管理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不足。近年来,本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多、频率高,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主办单位,还未按照《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缺少对演出场地中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检测等综合制度规范,应急预案的实战性演练还需加强。

(三)部分领域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一是对文艺演出活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足。一些文艺演出中的高空表演、威亚悬吊等环节存在较高风险和隐患,遇极端天气等情况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但相关业务处室未研究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安全管理要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不够。二是事故隐患整改源头治理不够。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安全检查数量相对较多,但查出的隐患问题高度相似,“边检查、边整改、边产生隐患”现象还普遍存在,缺乏对检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深入研究,未从行业管理角度采取本质化、源头化管控措施。三是缺乏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手段。目前,本市建立了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但对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考虑不够到位,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力震慑。

(四)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末端落实不到位。一是监管力量与行业体量还不相适应。目前,全市在册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1.4万余家,涉及星级饭店、歌舞娱乐场所、A级景区等11个行业领域,产业体量大、行业种类多。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和应急处(假日办)编制8人,承担着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反恐、消防、防汛和安全生产等多项工作,任务重、时效高、履职难度大。全市16个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中,5个区未设置安全管理科室,个别区文化和旅游局由2名借调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和庞大的产业数量还不相适应。二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推进力度有待加大。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大多强调政府部门内部的监管工作,缺少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具体工作要求;部分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仅将文件在各类工作群向企业转发,没有进行必要工作调度和督促落实,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机抽查的28家企事业单位中,18家企业存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多数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燃气使用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部分演出场所存在安全死角,生产经营场所隐患依然较多。某剧场后台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标识,临边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设备间管理混乱、私拉临时用电、堆放杂物堵塞通道。某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个别包房中存在插座未采取隔热措施、直接敷设于可燃材料上,暴露出企业抓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专项整治末端落实还存在不细不实的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九大以来,首都文化和旅游事业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对首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严标准。市文化和旅游局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升新时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首都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发〔2016〕32号)文件精神,深刻准确理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内在要求,自觉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京办字〔2019〕82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开展文化和旅游各项业务工作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同计划、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快制度建设,着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依法依规治理水平。要按照《北京市旅游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旅游行业综合协调等综合监管机制,主动牵头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积极会同市相关部门,提出关于景区“玻璃栈道”等新兴、高风险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依照《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强化主办方安全职责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突出应急处置的演练与联动。

(三)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能。在景区等级评定等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项工作中,加大安全生产比重,实施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制。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记录其不良信息。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研究制定文艺演出活动安全管理意见,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分析归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本质化管理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要着眼环球影城临近开园实际,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用好各类资源,科学设计优化游览路线,增强区域黏性,高水准打造标志性文化旅游品牌。

(四)强化队伍建设,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支持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增强安全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区级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手段,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督促直属单位和企业认真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5号),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降低和化解事故风险,全面促进首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