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旅游”项目 策划与管理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非遗+旅游”项目策划与管理培训项目

三、项目概况

拟遴选1家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承办非遗+旅游”项目策划与管理培训项目。

(一)项目预算:34.03万元。

(二)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

四、服务内容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承办“非遗+旅游”项目策划与管理培训项目,旨在帮助非遗传承人群、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文旅工作者、旅游企事业单位提高认识、拓展思路、加强合作、融合发展。通过理论认知、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关于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认识,拓宽“线上+线下、文化+旅游、非遗+文创”等方面的眼界,促进非遗从业人员与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培训对象为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群、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各区非遗保护工作者、与非遗相关的文化传播类企业管理人员、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培训人数80人。培训时间暂定于2020年10月,集中培训共5天。培训方式为专家讲座、经验分享、实地调研、专题研讨等。

五、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需熟悉相关业务,具备较好的培训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五)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六、递交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材料,包含社保回单、缴税付款凭证、银行资信证明、中国信用网无重大违法违纪证明、投标单位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含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四)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

(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住所地不在北京市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

(九)服务承诺;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十一)廉洁合同一式三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1.以上材料须盖公章、签字、注明日期,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封口处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也封在文件袋中。2.廉洁合同不封在文件袋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供应商资质、综合实力、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18时止。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请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906室(建国门外大街28号)。



附件:廉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