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项目遴选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工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

拟遴选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2020年至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费用:预算金额各15万元。

四、服务内容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

(四)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

(六)为处置涉法信访等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需熟悉文化和旅游业务运作模式,具备丰富的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工作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历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原件加盖公章);

7.住所地不在北京市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8.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10.廉洁合同一式三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所有密封后的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3分,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9需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供应商资质、综合实力、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18时止。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请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1006室(建国门外大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