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旅行社在线平台监管及旅行社规范化运营重点指标调查项目
三、项目概况
对重点范围旅行社资质和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如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经理、导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责任险等情况开展摸底核准,帮助其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清理不合规、失信旅行社以及“僵尸”旅行社,对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服务状况不佳的旅行社进行整改。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监管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性强的旅行社动态监管及退出机制。
(一)项目预算:39.053万元
(二)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
四、服务内容
对重点旅行社的重要运营指标开展复核,形成分析报告,整理、录入相关数据。帮助重点旅行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协助清理不合规、失信旅行社以及“僵尸”旅行社,对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服务状况不佳的旅行社进行整改。
(一)入户复核
对确定的重点范围旅行社(至少1000家)资质和经营情况进行摸底复核,工作内容包括调查方法、实施方案设计、重点企业再次核查、数据整理、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报告撰写、递送纸质通知等。调查重点指标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人、经理、导游、旅行社责任险等。
(二)梳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对重点范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开展摸底核查,对接相关存储银行开展梳理工作。
(三)将项目复核结果对接至行业及信用监管系统。
(四)撰写相关复核总结报告。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需具备信息化调研水平,具备丰富的旅行社领域调研工作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资质材料,包含社保回单、缴税付款凭证、银行资信证明、中国信用网无重大违法违纪证明、投标单位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含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二)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三)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四)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廉洁合同一式三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七)其他证明文件。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
1.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纸质版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封口处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供应商资质、项目方案、综合实力、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18时止
联系人:陈林
报名材料仅接受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102室
邮寄联系方式:传达室转行业管理处
附件:廉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