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旅装备技术创新发展工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北京文旅装备技术创新发展工作

三、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部委及北京市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文旅装备发展,加强文旅发展和装备有效结合,提升中国制造的文化内涵,增强制造强国、文化强国战略任务的衔接协同。我局计划开展北京文旅装备技术创新发展工作,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方向和现实需求,对文化、旅游行业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梳理文化、旅游技术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提出促进文化旅游技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战略,推动装备制造与文旅创新深度融合。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20万元。

(二)实施周期:2020年4月-2020年11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投标单位要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项目结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要有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工作为:

1.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对面向艺术领域的演艺装备、面向公共文化领域的服务装备、面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领域的专用装备、面向游乐娱乐领域的体验装备、面向传媒领域的制播装备、面向主题公园的游乐设施装备、面向户外运动装备的设计制造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深入进行调研;研究比较国内外文化产业发达地区以科技支撑装备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做法,梳理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开发优秀产品的先进案例;

2.形成北京地区文化和旅游装备调研及策略分析报告。对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装备产业发展进行专题研究,探讨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关键技术点、装备体系发展路径以及政策建议。基于文献梳理、实地调研及研究比较结果,提出科技支撑文化、旅游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报告中要有分析和研究,有发展思路和建议。调研样本要全面详实,样本量应符合一般调研报告的要求。

3.进行北京地区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项目征集。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项目征集,充分摸清北京文旅装备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现状,筛选优秀项目,建立装备技术提升优秀项目库。

4.开展宣传推广。汇总2020 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项目,并组织优秀项目参加相关展会,进行宣传推广。培育北京市文化旅游装备产业品牌,推动北京文化和旅游装备产业发展。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方应具有政治过硬的专业团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廉洁合同一式四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六)其他证明文件。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均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邀标从机构实力、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本项目邀标的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查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单独提交);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六)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九、其它事项

(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逐项记录,形成完整详实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二)中标人须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图片、视频、数据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三)项目完成后,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四)中标人在执行本项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中标人需对项目中所提供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10时

报名地点:北京旅游大厦(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人:翟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