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前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请广大旅游消费者务必首先核实旅行社资质(旅行社应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如果某企业已办理营业执照,且企业名称中含有“旅游”字样,但该企业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则不具备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资质,不能从事旅行社业务;如果某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显示的经营范围中没有“出境旅游业务”,则该社不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

关于互联网上刊登的旅游信息,建议您仅作参考!如果网上报团,一定要核实好对方的经营资质(您可拨打12345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后再行报名参团。游客直接到旅行社报名参团时,一定要签好旅游合同、交付团款、核对旅游行程、索取付款发票。请您不要通过保险公司、咨询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旅游圈、聚游圈、户外俱乐部等非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不要轻信小区内的非法旅游小广告、中间商、“皮条客”的宣传和游说,防止落入以旅游为名的非法经营陷阱。

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如果确有其他合理的旅游需求,双方应在合同中进行文字性的另行约定。

我们推荐使用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不要将费用交到私人账户

旅游费用应交付到旅行社的单位公账上,并索取交款发票和旅游行程单,千万不要轻易将旅游费用汇入个人账户。 对于出境旅游要求缴纳的押金,应采用由第三方银行托管的形式,不要直接交给旅行社。


不要选择低价旅行团

游客选择旅游线路和看待旅游价格问题上,应保持理性选择的心理。由于旅游产品不同、内容不同、服务不同,标准不同,市场上会出现同样线路、同等天数在价格上的差异,这是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关键是在于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在此,我们建议您最好选择优质优价的旅游产品,不要单一追求低价格。同时,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的招徕行为,增强自我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以廉价预售“旅游卡”及旅游代金券、贵宾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一时便宜而上当受骗。

对于到北京的旅游,可参考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发布的北京常规旅游线路团队地接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