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化部,各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级景区、星级酒店、在线旅游平台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京监管联办发〔2021〕8号)等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全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在线旅游平台的经营主体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
2.《北京市旅行社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
3.《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
4.《北京市星级饭店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
5.《北京市在线旅游平台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