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2022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的工作要求,支撑重点剧目演出,培育多元演出空间,提升演艺服务发展能级,推动建设国际演艺之都,更好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2022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于10月全面启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剧目,征集情况如下:

一、 资助重点

2022年度平台扶持重点将围绕“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大戏看北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演季及“中轴·北京”戏剧展演季等版块分别开展。

第一版块:“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

展演时间:2022年10月底至11月底

展演主题:为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艺术氛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拟于10月底举办“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

作品要求:

坚持精品原则,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舞台作品;优先鼓励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首都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反映新时代历史巨变,描绘新时代精神图谱的现实题材作品。

第二板块:“大戏看北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演季

展演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展演主题: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委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的要求,以“北京出大戏、在北京看大戏、北京大戏走出去、北京大戏引领风尚”为目标,持续完善全链条创作演出扶持政策,搭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展示交流平台。

作品要求:

重点支持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的原创新创剧目、经典复排剧目,广泛征集反映抗疫先进事迹、讴歌伟大革命精神、赞颂革命英雄人物的优秀传统文化舞台剧目。

第三板块:“中轴·北京”戏剧展演季

展演时间:2023年3月至4月

展演主题:传承挖掘发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内涵,围绕北京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讲好中轴线故事,反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北京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

作品要求:

重点支持聚焦中轴线的原创新创剧目、经典复排剧目;广泛征集反映中轴线故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北京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的优秀作品。

二、资助方向

(一)精品剧目演出方面

重点支持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彰显北京特色的原创新创剧目、经典复排剧目在京展演,鼓励优秀剧目全国首演、巡演首站或压轴收官落地北京,鼓励“北京出品”的优秀剧目京外巡演,搭建“大戏好戏”展演展示平台。

(二)演艺空间培育方面

聚焦培育多元演艺空间,鼓励传统剧场、主题公园、园区街区、文化文物单位、商业综合体等活化空间利用、丰富演出样态,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文旅深度融合的创新性驻场演出或体验场景。

(三)线上演艺服务方面

聚焦线上演艺发展,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鼓励平台类企业与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经营场所合作,举办网络直播、展演及线上活动,打造舞台艺术传播知名品牌。鼓励虚拟演艺发展,探索运用数字人、全息投影等打造沉浸式“云现场”,增强线上演艺体验。

三、申报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2月10日。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3.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省市来京演出的表演团体或制作单位,可联合北京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演出经纪机构共同申报;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精品剧目演出资助的作品应在全国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项目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票价在100元〔含〕以下)。

2.申报演艺空间培育的项目应开展戏剧、音乐、舞蹈等常态化演出,营业场地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年均演出及活动场次不少于50场;项目应开展常态化主题性艺术公益活动(年均不少于10场),体现公益惠民;项目具有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申报线上演艺服务的项目应具备线上制作生产能力,能够提供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云演艺产品;项目应培养观众线上付费习惯,具备相对成熟的线上售票、会员制等线上消费模式;项目应具有一定影响力,扶持展示文艺团体不少于10个,演播剧目不少于20个,全年全网总点击量不低于5000万次。

(四)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剧本、演出视频;演艺空间培育申报项目策划方案(含剧目介绍、主创团队介绍、演出安排表、艺术普及安排等);线上演艺服务申报项目方案等资料。

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主办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五)申报途径

请有意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存入网盘,并将网盘视频有效期设置大于六个月,网盘链接请按期发送至邮箱:yanyifuwupingtai@126.com。

四、评审

(一)流程

申报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评审。我局将聘请在舞台创作、制作、演出运营等方面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库,阶段性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入围剧目经公示后,按计划演出,并在项目结束后接受专项审计工作组予以审计认定后,核定资助标准。获得资助单位须签署资助协议,并自觉接受市文旅局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资助资金按协议约定金额予以拨付。

(二)时间

评审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年10月底;第二阶段为2022年12月底;第三阶段为2023年2月底。

五、资助

精品剧目演出入围作品可获得50%的场租补贴(补贴包括装台和演出的场地费用),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现实题材作品及戏曲类作品可获得全场租补贴,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剧目演出资助总量的30%。

演艺空间培育入围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线上演艺服务入围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分别占项目总成本比例不超过50%。

六、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57228 010-85157337


附件:1.2022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申报表

2.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