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认定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认定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在旅游休闲过程中探求、体验文化的需求,促进文化供给资源和旅游需求潜力的有机结合,推广独具北京文化特色的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的新型文化旅游资源,我局计划继续开展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认定工作。项目依托北京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紧紧围绕首都文化功能定位,认定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市场号召力的文化旅游资源场所,成为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推动北京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77万元。

(二)实施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单位要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项目结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要有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工作为:

1.策划制定方案。以北京市文化旅游资源现状、发展趋势为依托,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认定方案。

2.组织基地认定。组织进行基地征集工作,组织申报材料评审及实地核验工作。

3.开展宣传推广。组织基地发布活动,结合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优势,对体验基地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

五、参加项目遴选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具有政治、业务过硬的专业团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预算费用);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单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其他证明文件;

(七)廉洁合同一式两份(廉政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1,不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单独递交采购人)。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均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1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机构及团队实力、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实施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具体事项

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须填写《项目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传真或寄送至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17时截止

报名地点:北京旅游大厦(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