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新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审批事项专家论证项目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科技发〔2018〕25号),做好2020年度新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审批事项的专家论证环节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该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新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审批事项专家论证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6.56万元(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

三、项目内容

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工作,包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新设立考级机构审批、已设立考级机构新增考级专业、新增考官的审批。新增考级专业的考级教材内容审核和考官资质审核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审批机关对申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事项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要求,采取遴选专门机构组织专家论证方式实施。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审批工作是面向社会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许可的数量以申请人实际申报需求为准,总量不可控,具有不确定性。2020年,我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家论证工作已超出本年度该项工作原遴选工作量,因此,需以遴选方式,确定2020年度新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审批事项专家论证项目的服务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自身应具有专业团队。

(四)三年内应有对政府活动的评估、评审、评价或监测类项目业绩。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确认

确定参加遴选的申请人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7日18:00前传真至010-89150056,并致电010-89150055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投标的,应于2020年12月1日18:00前书面取消。未报名的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廉洁合同一式三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六)其他证明文件。 

注:1.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密封提交。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综合实力、项目方案、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联系人及电话:杨 萌  89150056

附件:1.廉洁合同

     2. 项目遴选报名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