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是以建立和实施文化和旅游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顾客满意度高为目标的实践性活动。为提高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推动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竞争力,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及首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发展实际,决定开展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试点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文化和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及媒体曝光;

(三)服务能够体现本领域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具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标准化工作意识;

(五)自愿参加并承诺按期完成标准化试点任务。

二、申报程序

(一)试点申请

试点申请单位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经区文化和旅游局征求区市场督管理局意见,并审核盖章后,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可直接审核推荐。

(二)试点评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试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

(三)试点下达

依据评审结果,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试点建设期为两年。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2)

(二)时间要求

试点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8日。请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版(一式四份,装订成册)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教育处(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103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bjwljkjc@163.com。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对列入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计划的试点单位,在试点建设期满前3个月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评估。对通过评估的试点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下发试点验收合格通知。

(二)对试点验收合格的单位,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联系人:翟承、曾利新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及要求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