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支援地区文化旅游人员培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扶贫支援地区文化旅游人员培训

三、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拟组织“扶贫支援地区文化旅游人员培训”,助力北京扶贫支援地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化旅游管理人员发展理念,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促进北京扶贫支援地区文旅业健康持续发展。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86.3万元。

2、实施周期:2020年8月-2020年12月。

四、项目内容

扶贫支援地区培训活动分线上线下两个部分。

1、线上组织全员普训,围绕疫情期间景区网络引流、网络宣传、IP打造、视频营销、抖音运营、新媒体战略等内容组织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培训北京扶贫支援地区管理和从业人员不少于300名。

2、线下组织重点人员精训,线下主要组织扶贫支援地区文旅管理人员培训,围绕新时期文旅融合方向、思路和举措、新时期文化旅游市场需求挖掘、网络+文化科技的融合与数字文创经济创新发展、旅商文体康养融合发展、文旅产业项目资本运营与投融资实务、度假休闲、医疗康养旅游产品创新发展模式、文旅资源跨界推介模式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时间不少于8天,培训北京扶贫支援地区管理人员不少于80名。

3、协调组织北京扶贫支援地区旅游从业和管理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做好活动预热、线上学习平台的使用培训、活动宣传、实时报道。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应具有政治过硬的专业团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1、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项目方案;

2、提供实施费用报价单;

3、廉洁合同一式四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4、证明报名单位资质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邀标从机构实力、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采购,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本项目邀标的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查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单独提交);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6、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九、其它事项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逐项记录,形成完整详实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2、中标人须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图片、视频、数据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3、项目完成后,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4、中标人在执行本项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报名时间:从此公告发出之日起,截至2020年7月14日10时止。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904室

传真:010-65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