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顶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顶层设计编制工作

三、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发展的有关规划和任务部署,对我局“十四五”时期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明确依据,并能够按照北京市关于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顺利开展我局“十四五”时期各年度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计划开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顶层设计》的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规划和设计。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46.36万元。

(二)实施周期:2020年9月-2021年8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单位要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项目结项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要有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工作为:委托专业机构,对我局信息化现状进行调查、访谈,系统梳理既有资源,总结存在问题,汇集整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需求;研究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技术发展和应用趋势,提出我局“十四五”信息化发展目标和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实现路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编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顶层设计》,提交专家审议,并予以发布。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方应具有政治过硬的专业团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廉洁合同一式四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

(六)其他证明文件。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均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邀标从机构实力、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本项目邀标的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查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单独提交);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六)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团体免提供。

九、其它事项

(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逐项记录,形成完整详实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二)中标人须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图片、视频、数据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提交采购人处备案;

(三)项目完成后,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四)中标人在执行本项目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中标人需对项目中所提供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10时

报名地点:北京旅游大厦(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人: 刘天龙


附件:廉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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