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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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

五、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6表)

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预算08表)

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十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2表)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是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区域合作处、大型活动处、行业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宣传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所属2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旅游杂志社、北京旅游大厦管理处、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杂技学校、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8.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行政编制172人,实际218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3人,实际21人;事业编制2417人,实际184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16人。离退休人员1699人,其中:离休92人,退休1607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39334.43万元,比2018年191690.25万元增加47644.18万元,增长24.85%。其中:财政拨款222125.27万元,比2018年172912.63万元增加49212.6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2420.66万元,比2018年1574.39万元增加846.27万元;其他资金14788.51万元,比2018年17203.24万元减少2414.73万元,包括:事业收入7537.63万元比2018年7357.75万元增加179.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26.00万元比2018年837.20万元减少311.20万元;其他收入355.89万元比2018年670.71万元减少314.82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6368.99万元比2018年8337.58万元减少1968.5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39334.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8672.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87%,比2018年76089.90万元增加2582.45万元,增长3.39%,增长原因按照有关政策,对在职基本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进行了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160266.78万元,比2018年115159.27万元增加45107.51万元,增长39.17%,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通州副中心剧院、图书馆基本建设投入。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95.30万元。对2018年441.09比减少45.79万元,减少的原因:所属单位经营成本降低。

三、主要支出情况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围绕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统筹抓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公共服务、精品创作、产业发展、国际交往、市场秩序等各项工作,着力打造文化精品和旅游发展品牌,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城市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和旅游生活的需求,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等22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3.2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0.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498.2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98.23万元基本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交流交往活动,扩大入境游人数增长,加大对北京旅游重点客源地的宣传推广工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7.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3.72万元减少6.0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及其他省市来我市交流考察、举办活动等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37.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25.59万元,比2018预算数31.52万元减少5.93万元,主要原因:车辆购置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1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94.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96万元,其他28.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230.55万元减少18.74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属预算单位按照公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数量,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33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9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0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536.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572.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2.4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90个的35.3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008.4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5.27%。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09126.9万元,其中:车辆124台,2920.4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8台(套),13404.1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8台(套),9370.94万元。

(七)城市副中心图书馆项目情况说明

1.立项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城市副中心要“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汇聚国内国际智慧,提高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重要公共设施设计水平。统筹考虑城市整体风貌、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建筑设计系统引导,建设一批精品力作”。项目建设将显著提升城市副中心的文化承载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2.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位于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南侧,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

3.项目投资安排。2019年拟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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