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处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及老年旅游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