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0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产业促融合、创作出精品、服务夯基础、产品重创意、市场抓入境、行业强管理”的思路,积极落实我市文化和旅游业法治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党政机构组织结构。健全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调整组建全面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构,充实人事、宣传、行管、机关党委等局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法治工作相关职能。局党组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

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将部门原有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责任事项等,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每年度梳理完善并对外发布。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

三是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审批服务,积极推动审批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及网上申报、审批工作模式改革。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工作日。建设旅行社网上审批系统,提高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效率。实现各区旅游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精简旅行社设立许可、颁发导游证、填写出国团队名单表的办事流程。推动各区将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事项列入“多证合一”目录。继续推动落实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文旅领域立法工作。2020年,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组建局《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组,按计划完成立法调研阶段工作。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完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2020年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次,废止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形成。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深化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以及群众公议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会研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建立了由法律、行业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必要情形下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力求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涉法事务听取专业律师意见。

二是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文化和旅游游融合的机构改革,市文化和旅游局首先从建章立制做起,整合工作事项和程序规则,制定并完善了三大类别共73项工作制度,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完成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局内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等各项工作,审查局内合同300余件次。加大对行政决策中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力助推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就成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进行沟通协商,召开座谈会,对以北京市文旅局名义执法、印章使用、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制定具体措施,协调完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组建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文旅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细化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了110警情为牵动,多部门信息适时通报,快速联合处置的联动执法指挥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案件移转的高效化。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打非法“一日游”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坚持采取起点跟团暗访、末端机动打击、固定点位巡查一体化执法检查方式,突出目标导向,抓住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打击,采用行政处罚与入刑定罪相结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乱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将非法“一日游”“六黑”乱象纳入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悉心梳理工作台账,不断健全档案资料,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做到规范化、精细化。非法“一日游”等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疫情期间,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析研究因疫情导致旅行社退团、退费,文艺演出退票等引发问题的相关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督导检查公共文化机构、演出娱乐场所、景区、酒店等防控措施落实及复工复产情况。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场所70438家次,立案1666件,结案1218件,有力保障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导游9500余人次、旅游车辆2.2万余台次,检查旅行社2856家次、景区和购物场所5.3万余家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旅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规范响应分级和强化考核监督,将矛盾风险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

二是提高行政调解综合办案效率。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北京旅游投诉管理系统,整合全市旅游投诉数据,实现案件统一接收、统一分转,同时借助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建立企业快速纠纷处理通道,有效化解群众诉求,提升旅游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效率。探索北京旅游纠纷调解中心的建立,通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民间调解组织,探索出一条在传统诉讼与行政调解之外的解决旅游纠纷之路,更便捷有效地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是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加强和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程序,完善相应工作规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发生2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劳动仲裁案件1件。发生行政诉讼2件,认真准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做好研判。

(六)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全局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制度建设,始终把普法工作列入局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列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的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每年度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齐抓共管,着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加强法治宣传的力量,建立了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宣传服务队。

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研究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学法用法暂行办法》,为规范和监督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了依据。强化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依托市委党校进行学法普法。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明确普法宣传内容。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针对文旅行业及社会面开展普法。重点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及宪法进景区、进宾馆活动。组织全市各区开展“宪法进宾馆”主题宣传活动。重视做好文旅行业普法,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旅游条例》等文旅行业法律法规。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释法说理,扎实推进“以案释法”。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教育还不够,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专题学习培训时间非常有限,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方面还需提高。

(二)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执法机构改革后,在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方面初步完成,但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法制机构的建设及配置还不完善。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培训还不够。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谋划和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主持学习并研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和具体任务。

(三)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工作部署和总结验收工作会议。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落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的规定动作按时完成。根据文旅法治工作需要,带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文化走出去”和旅游“引进来”。凡是重大决策严格遵循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积极推动普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借鉴非法“一日游”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形成长效的执法协作机制,督促各不同主体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各司其职,加强相互信息沟通,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好旅游联合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办。督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开展。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旅法治建设,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各项要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立足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公共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调研、论证《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和公众意见,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贸区建设,落实我局“两区”建设方案。稳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提高审批效率和办事便利化程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做好在线演出、现场文艺表演视频播放等文化市场新业态的审批工作。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拟定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时,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查的要件。深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宗教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

(五)做好日常普法和“八五普法。加强对文旅行业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工作研究,撰写理论文章,提高普法理论研究水平。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首都图书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个平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大讲堂”、“法律咨询服务”等普法活动,扩大纸媒体宣传,用好新媒体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提高普法实效。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局属单位普法工作积极性,选拔政治信念坚定、法学理论素养深厚、法律实践能力突出、热心法治宣传的人员充实普法人员队伍,并组织普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本市文旅系统“八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和要求、保障措施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普法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