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推进首都文艺舞台繁荣发展,精品剧目创作和品牌展演的信息公开。(艺术处负责落实)做好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的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处负责落实)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出一批特色旅游线路,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深化文创产品开发的信息公开。(资源开发处负责落实)做好推动京郊旅游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信息公开。(产业发展处负责落实)做好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对口支援工作的信息公开。(区域合作处负责落实)做好饭店、景区和旅行社等级(星级)评定工作的信息公开。(行业管理处负责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推行“一网通办”、实施告知承诺、“证照分离”改革、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处负责落实)编制实施重要规划,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体系的信息公开。(研究室会同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三)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探索编制简洁化、导引式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易读易懂。提供审批部门、联系方式、办理进度、办理完成时限、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行政审批处、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特别是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把好政治关、舆情关、法律关。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举措。(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二、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专题栏目,政策文件出台前集中公开征求意见。(各处室、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二)强化执行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情况。(办公室负责落实)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行业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旅游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三)注重解读实效。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要以简明问答为主,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不得简单转发媒体报道或以相关工作总结作为解读材料。建立重大政策吹风机制,在政策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开展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研究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

(四)精准发布推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予以广泛发布,向相关企业和市民重点推送,增强到达率和适用度。(宣传处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咨询。要确保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咨询渠道。政务咨询服务实施首问负责制,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不得推诿扯皮、拖延塞责,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咨询事项,应当告知咨询人该事项的负责部门。主动及时向市民服务热线提供有关咨询解答口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宣传处、信息中心、质监所会同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六)扩大参与互动。推进会议开放,邀请企业市民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建立政策措施执行效果评估机制,跟踪了解企业市民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并将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处室负责落实)

三、全链条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信息源头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制发文件时,应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法制处负责落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宣传处、信息中心负责落实)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管理机制,定期审查拟不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比例。(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抓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处室负责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于2020年8月30日前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

(三)深化“一网通”建设。持续强化网站功能建设,不断推动公开、办事、互动一体均衡发展。按照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要求,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办、一网通答、一网通管。落实全市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按时完成网站改版上线工作。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机制。(信息中心、宣传处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府公报报送管理。积极向政府公报转送规范性文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10日内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转送政府公告编辑部门。(法制处负责落实)

四、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更实推动新修订条例施行

(一)完善条例配套制度。根据新修订条例,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公室负责落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新要求,确保内容完整准确、表述严谨规范、格式统一美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

(二)加强培训考核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抓好组织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办公室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