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任务,加快推动公共文化建设,大力促进精品艺术创作,着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走出去,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

组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基层党组织学习。办好处级干部、团干部等集中培训班,督促指导局系统各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强化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学习培训中所占比重。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总部署,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抓住“关键少数”与推动全员覆盖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落实好蔡奇同志提出的“六个学”要求,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切实把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抓好,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完成局属单位任期届满党组织换届和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换届或改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结合年度述职考核,向党员干部报告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及国家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逐步推进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举办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真正把功夫下在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以责任书及责任清单形式“签字背书”,局、处、院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岗、责任到人。

(三)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作风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等措施。继续抓好全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运用轮岗、交流、挂职等方式,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重要岗位,经受考验、提升能力。在班子配备和干部选任上,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岗位职责和干部配备度分析,使班子专业整体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单位职能职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督考合一、奖惩并举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干部,创造条件为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二、完善政策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平台建设,推动供需对接,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政策法规体系

大力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组织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推动《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贯彻落实“1+3”公共文化政策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调动各相关委办局和属地积极性,加强各级文化机构联动,形成公共文化建设合力。实施《北京市优秀群众文化项目扶持办法》,加大群众原创作品、基层文化团队和品牌文化活动的扶持力度。

(二)坚持示范带动

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第三批国家示范区督导,启动第四批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国家示范区相互交流和成果共享;扎实推进首都示范区创建,做好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大兴五个区的创建督导。推进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室)建设,抓好年度建设项目。做好第二次全国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提升基层文化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各区采取托管合作等社会化运营方式,提升文化设施专业运营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北京市文化活动中心、北昆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北京画院改扩建工程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吉祥戏院、广和剧场等老字号演出场所的重建、改造、修缮工程。

(三)精准对接需求

举办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带动四级文化活动联动开展,打造市级、区级、街乡级、社区村级文化特色品牌活动,完成活动2万场。完善公共图书服务配送体系,加强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丰富市民阅读文化生活;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做好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后续工作;继续推进“一卡通”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文化活动配送体系,搭建群众文艺交流展示平台,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创新传播方式和手段,拓展全市群众文化服务手段,提升群众文艺品牌活动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的影响力。完善公益演出配送体系,深入开展“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周末场演出计划”“百姓周末大舞台”等公益惠民活动。依托数字化平台,建立群众文艺作品、活动项目、人才资源等资源库,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实现群众文艺资源共建共享。春节期间组织举办十大庙会,通过网上抢票的方式向市民集中发放庙会门票30万张,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认真落实“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政策”,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扩大受益群众范围,提高低价票补贴的质量和绩效。“首都市民音乐厅”全年计划演出50场次。

(四)培育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按照“六会”标准,集中对1000名群众文化组织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一专多能的综合服务能力。结合群众文化规律和特点,积极发展群众文艺骨干队伍和群众文艺团队。完善全市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继续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强规划引导,推出精品力作,推动首都文艺舞台繁荣兴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遵循艺术规律,加强规划引导,抓好主题创作,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品牌展演活动影响力,切实推动首都文艺舞台繁荣发展。

(一)抓好重大选题创作及精品剧目创作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艺术生产规划,抓好重大时间节点的剧目创作。加大对以展示改革开放40周年伟大成就、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为主题的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依托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扶持优秀剧目,指导各院团开展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创作。扎实做好“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常下基层、常在基层,当好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推出现代题材京剧《李大钊》《郭琇洗堂》和《笔墨丹青》(暂定名),打造北京京剧院反腐系列、红色系列、北京系列的艺术产品。创排大型昆曲剧目《荣宝斋》和小剧场剧目《流光歌阙》。复排昆曲折子戏《金不换》等一批优秀作品。委约创作反映长城文化的交响乐作品。继续创作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华美德故事汇》。支持鼓励“三个文化带”各区自主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创作体现内涵特色的文艺作品。

(二)加强品牌展演平台建设

积极搭建文艺展演平台,继续举办2018年“北京故事”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第七届“圆梦中国•春苗行动”北京市优秀少儿题材剧目展演、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北京站)等品牌展演活动。策划培育新的展演活动,组织好京杭大运河地区优秀剧目展演。继续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交响音乐会国内巡演活动。深入抓好“每周一星”“寻梦•承泽”等品牌项目,开发流派展演等新项目。

(三)不断完善艺术创作扶持机制

继续做好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相关工作,主动策划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加强立项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符合全国文化中心定位的基金资助工作体系。继续做好北京剧目排练中心运营与管理工作,关注扶持剧目生产、剧目排练、剧目演出。继续运营好剧院运营平台,以重大演出项目板块为主要方向,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推选优秀剧目和高质量演出,推动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2018年全年演出。

(四)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规划引导,推进戏曲精品创作。积极挖掘整理保护戏曲传统剧目。认真做好2018中国戏曲文化周的组织工作。增加戏曲在“北京故事”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北京金秋优秀剧目展演等品牌展演活动中的比例。继续开展戏曲进校园、进农村、进基层,抓好“少儿戏剧场”“北戏书馆”的建设。继续开展“荣庆学堂”的40出传统折子戏继承工作。

四、推动转型升级,推进跨界融合,大力引导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强化政策扶持,培育打造品牌,推动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产业发展创新力。

(一)加强政策引导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利用动漫企业认定、年审和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等政策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优秀企业,利用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文化企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升产业平台影响力

整合“中国国际演出交易会”与“演艺北京”活动,举办“2018中国(北京)国际演艺博览会”,并长期落地北京,推动活动从行业交易平台向公众参与的社会化活动转化,向全业态、全产业链覆盖型发展,向引领创新创意型发展。继续支持“艺术北京”活动,推动行业间上下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国际企业参与展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举办“动漫北京”,提升活动的广泛性和社会参与性,提供更多优质内容。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网吧和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在区域内积极探索文化产业政策落地方式方法和举措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和协同创新,提升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进东城区申报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工作,提升文化与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五、构建保护体系,推动活态传承,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正确处理非遗保护与首都功能定位的关系,准确把握非遗保护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所承载使命和应有作用,重点加强非遗保护长效机制建设、重点非遗项目建设、非遗工作服务、非遗基础工作建设、非遗创新等方面工作。

(一)加强非遗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配合做好《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条例》(草案)修改及配套政策研究。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制定工作方案。

(二)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推动非遗可持续发展

继续推进“国家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重点遴选清华大学、中央美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建筑大学等优质高校,开展委托培训,拓宽培训传承人群的覆盖面,拓展高校的合作范围,丰富研修研习培训的内容。以参与主办、承办、支持和协助策划、组织、协调、宣传等方式,继续支持各区开展一批市级层面的非遗保护传承活动。

(三)加强非遗基础工作建设,挖掘文化内涵

继续开展非遗记录、保存、研究和出版工作。完成《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及《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5册)编辑出版工作,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记录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编纂《北京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存留北京非遗及其保护工作的资料性文献;开展10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通过拍摄制作文献片和综述片、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等方式,为传承、研究、宣传和利用非遗留下宝贵资料。对“三个文化带”的文化艺术资源进行深入挖掘,研究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统筹利用。

(四)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扩大非遗的社会影响力

继续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支持举办“2018中华世纪坛传统文化季”,以“流传”为主题,集中呈现与“三个文化带”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种渠道宣传非遗主题活动,提升北京非遗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效能,向社会及时提供非遗保护工作动态信息。

六、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推动文化走出去、走进去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抓好重大交流项目,不断增强首都文化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中国文化的影响力。

(一)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政治外交工作

围绕“16+1”合作机制,完成好中央和北京市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8年平昌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八分钟文艺演出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推进雅典中国文化中心筹备工作,开展雅典中国文化中心启动系列工作,举办中希文化交流品牌活动,将雅典中国文化中心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民心相通的桥头堡。

(二)推动文化“走出去”

持续深化“欢乐春节”活动,在芬兰赫尔辛基和爱沙尼亚塔林举办“欢乐春节-北京周”系列活动,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首次“欢乐春节”活动,在芬兰罗瓦涅米举行“圣诞老人村过大年”系列活动。继续举办第五届全球吉庆生肖设计大赛(己亥猪年),增加中国文化在海外的介绍与推广,增强“欢乐春节”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巩固2017“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艺术嘉年华”活动交流成果,与首都图书馆联袂共赴匈牙利,与匈牙利首都图书馆进行馆际交流,并举办中国文化系列推广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三)推动城市文化交流交往

主动展示北京优秀文化,面向驻华各国大使及文化参赞,举办高水平艺术沙龙等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首都城市以及北京市友好城市间文化交流,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品牌。为庆祝《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赴日本举办“中国节”文化活动。在莫斯科举办莫斯科“北京周”活动。组织北京-惠灵顿“首都杯”足球友谊赛赛前演出。

(四)积极推进港澳文化交流

继续配合文化部做好全国对港澳文化交流项目的申报、审核、评比工作,按照规定给予重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补贴。举办港澳大学生文化实践活动,邀请来自港澳高校的青年学生来京,赴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等文博机构工作实习,参加专题讲座等。

七、强化协同推进,深化共建共享,推动京津冀文化深度融合发展

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合作共享,不断推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深入推动公共文化合作交流

支持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推动京津冀三地公共文化示范区加强交流。继续发挥京津冀图书馆协同发展联盟和京津冀三省(市)群众艺术馆(中心)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的作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优化升级,统筹规划区域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发展。

(二)深化京津冀演艺领域合作

举办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北京站)演出,支持北方昆曲剧院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巡演活动。继续在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2018年“圆梦中国•春苗行动”北京市优秀少儿题材剧目展演、“北京故事”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京杭大运河优秀剧目展演中开展对津冀地区剧目的邀请演出。

(三)深化京津冀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配合文化部制定实施《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增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规划统筹。强化北京在三地产业发展中的高端、服务、融合引领定位,整合三地文化产业资源,重点加强三地在动漫游戏、文艺演出、艺术品交易领域的合作对接。办好北京文博会“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区、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河北特色文化产品博览会等会展平台,促进三地企业交流合作,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四)促进非遗文化保护协同共进

举办第四届京津冀非遗联展暨运河文化带非遗大展,邀请京津冀三地及运河流经省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进京展示展演交流,扩大非遗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城市副中心文化建设

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城市副中心文化发展,加快剧院、图书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配合完成论证报告和技术标书,完善征集方案,做好项目国际招标等工作。积极参与雄安新区文化发展工作。

八、不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理,推进首都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推进文化领域“放管服”工作,完善文化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文化安全监管,推动首都文化健康有序发展。

(一)推进文化领域“放管服”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推动落实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做好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及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深化文艺院团分类改革,形成市属戏曲院团“一团一策”长效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工作。努力推进文化立法,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文化局合同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严格法律文书审查工作。落实《北京市文化局学法用法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工作水平。研究起草《北京市文化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规则》,规范市文化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抓好法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抓好“两个一千”文化法治培训工作。

(三)加强文化安全管理

加大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做好重点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聘请相关专业组织对局属单位安全设备实施进行检查检测,确保局系统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月”“6•16文化市场安全日”活动。推进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建设,督促抓好试点创建单位的达标评审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小剧场的演出内容和我局审批的大型演唱会的监管,净化演出环境。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力度,推进机关行政运行高效有序

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机关管理力度,提升机关管理运行工作水平。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全局系统处以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完善文化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聚集各方面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参加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推动用人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绩效评估考核,加强评估结果的公开和运用。

(二)提升机关管理运行工作水平

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探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做好局机关整体迁入城市副中心的相关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公文印发、报刊订阅收发等工作。继续做好老干部活动站站地服务工作,为机关及局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提供优质服务。完成部分基层工会换届,组织好健步走、羽毛球比赛,举办书画培训班等工会活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不断增强凝聚力。